解析:
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此时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同样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时,便可依法进行取保候审。
然而,针对领导层所犯的罪行,如果涉及到重大案件或者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往往需要全面权衡其罪行的严重程度以及取保候审之后可能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因此,能否实施取保候审,还需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