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了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补充侦查阶段允许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暂时停止羁押,待案件审理进程进一步明朗后再行收监。
然而,这种做法是以严格的条件为前提的。通常情况下,检察院会认为现有的证据存在缺陷或者还需要核实某些关键性的事实信息。在这个时间范围内,犯罪嫌疑人需要寻找担保人或者向司法机关交纳保证金,以此来保证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不会干扰证人、销毁证据或者试图逃避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