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措施,其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被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
同时也包括了患有重大疾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已经怀孕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
然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疾病类型,而是根据病患病情的严重性来评估对羁押的必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