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被准予保释拘留之情形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1.潜在逃脱可能者:指犯罪嫌疑人及被告可能试图逃脱侦查或审判的。
2.干扰证据搜集者:即犯罪嫌疑人及被告存在毁灭、篡改证据,妨碍证人作证或者教唆串供等行为倾向的。
3.新罪现形之嫌犯:意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可能正在策划或已经实施新的犯罪活动的。
4.累犯或重大犯罪者:指犯罪嫌疑人及被告可能曾经被判过刑或具有其他严重犯罪情节,有可能会被判处较重刑罚的。
5.身份不明者:即犯罪嫌疑人及被告未能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导致其身份无法确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