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这一法律概念,主要是指犯罪行为人出于非正当的意图,擅自将原本由第三方合法持有或保管的财物,或者因失主遗忘而被暂时存放在特定场所的财产,或者事先存在于隐蔽地点的秘密财产,通过不法途径或手段非法据为己有,并且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面对相关部门或当事人的要求或请求,仍然刻意拒绝归还的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侵占罪所保护的对象并非是犯罪行为人自身的利益,而是他人对于财物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侵占罪并不是为了保护非法占有,而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