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尽管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皆归属于腐败犯罪之列,然而,这两种犯罪行为明显属于性质完全迥异的罪名。单位行贿罪主要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机构,出于攫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目的,经过其内部决策机构决定且做出实际行动,对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主体进行的直接贿赂行为。相较之下,行贿罪则往往局限于个人行为层面,即个人在追求自身不正当利益的过程中,向担任公职的人员施加财务压力。显而易见,两罪的主体有所区别,单位行贿罪的实施者为特定机构,而行贿罪的实施主体则多以自然人为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