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安徽省境内,申请办理刑事拘留之后的取保候审手续通常涉及到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被指控犯罪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以及聘请的辩护律师须向负责调查案件的司法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的书面请求。
其次,在接收到该申请后,司法机构将会对当事人的犯罪事实、潜在风险以及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详尽的评估和分析。若上述条件均符合取保候审的具体规定,负责调查工作的警方会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与研究来决定是否批准该项申请,同时还需选择适宜的担保方式,例如保证人或者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紧接着,在决定了担保的方式之后,被指控犯罪的当事人或担保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支付所选担保方式所需的保证金或提供相应的保证人证明。
最后,待所有必要的程序完备之后,负责调查的公安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取保候审的决策文书,并通知羁押场所释放被指控犯罪的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