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在押人员申请取保候审这一事项,通常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方可申请:
首先,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者可以提出申请;
其次,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之上的刑罚且预计选择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性;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具备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正处于哺乳期等情况,并且选择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时,亦可提出申请;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可以考虑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