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律师会见后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事宜,实践中并无硬性的规定期限,其长短往往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案情的复杂程度、侦查工作所处的进展阶段及其相关司法机构审批处理的进度等。一般而言,如果案犯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例如,其人身危险性较低且不会对社会治安造成危害),那么侦查机关应当在收到律师的相应申请之后在短则数日长至数周之内做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