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创立,赋予了犯罪嫌疑人在缴纳一定金额保证金或者寻找合适保证人的前提下,可以在案情审理期间短暂脱离拘留监管环境。为实现这样的操作安排,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律师需要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递交书面请求,阐述所申请的理由和依据。检察院将会对相关案件进行全面评估,考虑到案件性质是否属于非暴力类违法犯罪、其可能导致的相应刑罚尺度以及诸如孕妇身份、患有特殊疾病等可被视为适用取保候审条件的因素。若经审查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检察院将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将该决定书送达给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予以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