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同时也是一项强制性的措施,而非行政处罚流程的组成部分。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之条件时,他们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其操作步骤具体如下:
首先,应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其次,上述三者将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再次,若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则会作出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要求申请人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作为担保;
最后,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等等。待案件审理完毕,根据判决结果,保证金将会被退还或者解除保证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