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个人首次参保当月之前的社保费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补缴的**。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从用工之日起开始缴纳社保费用。对于个人而言,如果是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从登记之日起开始缴纳社保费用。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补缴参保当月之前的社保费用,且社保费用的缴纳是基于实时的工作和参保状态。因此,个人在首次参保当月之前的社保,通常是不能补缴的。
当然,具体的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如果有补缴的需求,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