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之人的时限通常不应超越十二个月之久。决定机关在接获执行机关所呈报的有关取保候审期限将尽之际,需立即对是否更改强制措施予以裁定。而实际的办案期限则会依据案情的复杂程度以及调查进展情况有所不同。尤其是针对毒品犯罪案件而言,鉴于这类案件性质较为恶劣,因此在审查过程中可能会更加严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