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取保候审所缴纳的保证金在案件终结后应当予以退还。若司法机构未能按照规定履行返还义务,当事人有权依据法律程序进行申诉或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本法第七十一条的各项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若保证金并未被司法机关没收且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则必须无条件地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