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同行商标申请进入初审公告阶段,若您对其商标注册有争议,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1.?监测与评估:继续密切关注该商标的进展情况,查看初审公告的具体内容,评估其与你自身权益的关联程度。
2.?分析商标的相似性和商品/服务的关联性:确定同行申请的商标与您的商标在标志本身、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等方面是否存在相似性或关联性。如果存在较高的相似性,可能会对您的商标权益产生影响。
3.?考虑提出异议:如果认为同行的商标注册可能会对您造成混淆、误认或损害您的在先权利等,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在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准备充分的证据:收集能够支持您异议理由的相关证据,如在先使用商标的证据、商标的知名度证据、对方恶意抢注的证据等。
2.?明确异议理由:在异议申请中清晰、详细地阐述你的异议理由,针对对方商标与你的权益冲突点进行具体分析。
3.?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申请:可以通过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或直接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明确的异议理由及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等。
4.?注意时间限制:应在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申请,期满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异议权利。
异议流程的时间可能较长,且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找我们这样专业商标律师寻求意见和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要确保自身商标的使用和管理符合法律规定,保留相关的使用证据,以备可能的后续维权需求。
另外,如果您的商标尚未注册,为避免类似情况,建议尽快进行商标注册申请,以获得法律的保护。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尽早申请可以增加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机会。
如果您能提供更多关于同行商标和你自身情况的具体信息,我可以给出更针对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