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开具了全款收据和认购协议书,但一直不给签购房合同,这种情况下,收据和认购协议书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相对购房合同来说,保障程度可能会有所不足。
首先,全款收据能够证明您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这是一个重要的付款凭证。
认购协议书通常会包含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定金或房款的支付方式、交付时间等初步约定。然而,它与正式的购房合同相比,在条款的详细程度、法律约束力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规范上可能存在差距。
例如,如果在认购协议书中没有明确约定开发商逾期不签购房合同的违约责任,那么在出现纠纷时,您可能会面临维权的困难。
而且,如果后续开发商出现资金问题、项目违规等情况,可能会影响到房屋的交付和产权办理。
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权益,您应该积极与开发商沟通,了解其拖延签订购房合同的原因,并要求其按照约定尽快签订正式合同。如果开发商拒绝或者继续拖延,您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比如,有的购房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通过向主管部门投诉,促使开发商加快了签订购房合同的进度。也有购房者通过法律诉讼,成功获得了赔偿并签订了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