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售房者久未进行户口迁移事宜,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予以妥善处理:
(一)买方当事人可凭借房产证明以及房产交易合约,前往当地警方部门提交户口迁入申请,之后便可以将户口本内的户主信息直接变更为购房者姓名;与此同时,原有房主的户籍仍得以保留,但是他已不是户主身份,而是过户变为挂靠户口。
(二)原房主可依据户口本及房产交易合约,申请将其户口迁移至所在地的社区机构集体户口中。
然而,该程序需要原房主亲自参与协助,因为现阶段我国公安机关尚未能采取强制手段对户口进行迁移处理。
(三)根据合同约定,如卖方未能按时迁移户口,可能会导致买方无法顺利完成户口的落户手续。因此,确有必要时,买方亦可向卖家提出违约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