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让当众念检讨书一般不违法。
检讨书通常是对自身错误的反思和认识,在工作场所,领导可能会将其作为一种管理和教育的方式,以促使员工认识错误、改进工作态度和方法。
然而,如果这种要求涉及到侵犯个人的隐私权、人格尊严等合法权益,或者检讨书的内容是被强迫编造的、与事实不符的,并且对个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或不良影响,那么可能存在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情况。
例如,如果检讨书中包含了极其个人和私密的信息,而领导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强制要求当众宣读,这可能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
又比如,如果因为当众念检讨书导致员工遭受严重的侮辱、诽谤,影响其社会评价,那么可能侵犯了员工的名誉权。
但在大多数正常的工作场景中,如果检讨书是基于员工真实的错误和反思,领导要求当众宣读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通常是在合理的管理权限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