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还建住房在办理完毕相应的产权证明之后是否可以进行交易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内容,以下情况下的房地产所有权均不能被转让或处置:
首先,通过出让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如若不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也无法进行转让;
其次,司法机关以及行政机关依据法律程序作出的裁定、决定,对房地产权利实施查封或其他形式的限制,同样会导致其无法进行转让;
再次,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同样无法进行转让;
第四,对于共有性质的房地产,除非得到其他共同所有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也无法进行转让;
第五,权属存在争议的房地产,同样无法进行转让;
第六,尚未依法登记并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同样无法进行转让;
最后,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为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也无法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