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企业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障基金,员工并不具备到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因其诉求本质上并不属于司法机关受理案件的范畴。
然而,劳动者仍然具有其他维权途径可供选择,例如向当地的劳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立案投诉;或者先自行垫付所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款项,随后依法发起对违法未缴劳动者社会保障基金施以追偿的诉讼程序,并请求企业返还其应当承担的那部分社会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