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明:包括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居民户籍证明,以及借款人的结(离)婚证明 。
收入证明:能证明借款人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材料,如个人收入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体户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等,以证明其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贷款用途证明:说明贷款具体用途的相关材料,例如用于房屋装修的装修合同,用于生产经营的相关经营计划或订单合同等 。
房屋产权证明:农村房屋的房产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四间房属于共有产权,还需要共有人同意房子抵押的书面意见 。
抵押物相关资料:抵押物清单、抵押物使用状况,以及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文件。例如,房子的工程预算书,所购材料发票收据等(若有)。
其他资料:
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例如借款人在贷款信用社(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的材料,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
根据不同贷款机构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保证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抵(质)押物产权等有效证明材料等 。
为提高贷款的通过率,可以向贷款机构提供其他资产或房产证明,如借款人的其他房产证明、车辆所有权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