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一般的法律实践中,借款合同或借据的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具体而言,在借款合同中对还款期限进行明确规定时,诉讼时效便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反之若未对此进行任何规定,则债权人(即出借人)可在任何时候向债务人(即借款人)要求偿还债务,但需给予对方适当的准备时间,自债权人提出此项请求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届满之日起,诉讼时效同样为三年。
然而,在此三年内,如债权人曾向债务人主张过其合法权益,则诉讼时效将被视为已发生中断,并须重新计算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