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缴政策,新制定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时,有两种选择途径来实现享受到退休职员所应享有之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其一是一次性全额支付特定年限的医疗保险金;另一个选择则是从退休后开始,则需要恪守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规定,直到累计交付年限达标为止。在此过程中,所需支付的补缴费用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保人员)共同分担负担。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