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状况下,购房者在退房时需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关于商品房退房程序,其大致如下:
首先,购房者需要发出书面的退房通知书。该项事宜可以通过挂号信件、传真亦或电话等渠道向开发商进行传达。若因开发商方面的过失而引发退房事件,则应由开发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以及购房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项税费等等;倘若购房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则应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若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购房者有权额外提出赔偿请求;若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能获得批准,或是合同双方对于付款方式存在分歧等因素导致退房,那么开发商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其次,在收到购房者的退房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开发商有义务为购房者办理所有相关手续。在此期间,开发商必须全额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所有房款,并负责协助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上述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之前,开发商有义务代购房者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应付的本金和利息。
最后,开发商须在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后,立即将全部购房款项归还给购房者,同时还需妥善办理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若由于某种原因无法顺利完成上述事项,从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的第16日起直至购房者成功取回全部房款为止,开发商每日均需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