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的犯罪主体通常并不涵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刑法理论上,侵占罪的犯罪客体一般是被视为替他人管理的物品,这些物品可以是遗忘的私人物品,也可以是被遗弃或者埋葬的财产。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并不能直接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客体。对于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而言,其行为人必须是以非法手段占有了他人的财物,并且拒不返还该等财物,同时,该等财物的价值还需达到一定的数量级别。在此基础上,侵占罪的犯罪客体主要还是指自然人所拥有的私人财物,而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共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