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人60周岁以下: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等级
一级伤残
100%
36492元/年 ×20年 ×100%=729840元
二级伤残
90%
36492元/年X20年X90%=656856 元
三级伤残
80%
36492元/年X20年X80%=583872元
四级伤残
70%
36492元/年 ×20年X70%=510888元
五级伤残
60%
36492元/年 ×20年X60%=437904元
六级伤残
50%
36492元/年 ×20年 ×50%=364920 元
七级伤残
40%
36492元/年 ×20年X40%=291936 元
八级伤残
30%
36492元/年 ×20年X30%=218952元
九级伤残
20%
36492元/年 ×20年X20%=145968元
十级伤残
10%
36492元/年X20年 ×10%=72984元
(二)受害人60-74周岁之间:(以71岁为例)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6492元/年×〔20-(71-60))×伤残赔偿指数
(三) 受害人75周岁以上: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36492元/年X5年X伤残赔偿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