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购置房产时,支付定金后仍有可能取回定金。以下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依照约定正常履约,并且由于非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原因而无法持续执行合同的,或者是由于售房者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那么所支付的定金都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返还。然而,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定金将不再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