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兴购房定金不能退吗
关于房地产领域中购房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具体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以下为六种可能的情况分析:首先,若购房者未能按照认购书中所列明的时间及地点前往签署合约,或购房者在正式签署合同时擅自修改了认购书中已经确认过的例如价款、面积、户型等关键性条款,从而导致无法顺利签约的,那么该购房者将会被认定为违约方,其所缴纳的定金将不会得到退还;其次,若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购房者已经选定的房屋出售给了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无法正式签署合约的,开发商应该以双倍金额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再者,若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书,或者是因为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合同,甚至因此使得合同无效的,开发商有责任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并且赔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此外,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且这些内容与认购意向书无关,最终导致签约失败的,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者的定金;最后,若认购意向书对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没有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清晰,导致双方就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那么开发商也应该返还购房者的定金。
另外,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并非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所导致的,那么出卖方有义务将定金返还给买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购房定金能退吗
需要区分具体情况,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
定金主要分为以下两种: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
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
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
另一种是违约定金。
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1、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解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不得再要求强制履行合同,但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违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宜兴购房定金不能退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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