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相关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具体额度因个人在社会保险体系中所累积缴纳社保费用之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的计算标准如下:
1.若您累积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长不足五年,即满足领取失业金资格的话,您可以按照当期所在地发放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七十领取救济金。
2.如果您累积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长为五年至十年范围内,那么您将能够根据当地发放最低工资标准获得百分之七十五的救济金。
3.若是您累积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长达到了十年至十五年的范围,则可享受百分之八十的比例发放救济金。
4.一旦您累积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长达到十五年至二十年的区间,您将有资格享受百分之八十五的救济金。
5.最后,如果您在此前的社保之旅中,已积累了二十年或更久的年限,那么您便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获得救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