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之后,申请人需准备以下相关资料来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契税缴纳的准确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正本以及其复印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及复印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户的信息页面;以及购买方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过程中的详细记录的复印页。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