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的确可以选择退款处理,但需注意,此时需要依照所签署之合同相关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该类情况下,具体支付补偿金额将参照所签订之合同的明确规定。倘若已在合同中明文约定,未达到预设租赁期限均不得提早终止租赁关系,届时,押金及租金均无法退还。
同时需要特别指出,若提前结束租赁协议即构成了我们通常称之为的“主观违约”,违约方必须为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合同内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且承租人提前结束租赁行为亦未违反合同列出之任何条款,那么出租者应无权扣除承租人已缴纳的全额房租以及押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