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通过双方友好磋商加以妥善解决。
2.在第三方协调下达成和解协议,以化解争议。若双方不愿进行协商或者协商未果告终,则可自行选择向调解委员会发起调解申请。
3.遵循仲裁程序予以解决。当出现工伤保险纠纷(即劳动争议)时,您有权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一年后的任何时间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4.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寻求公正裁决。如果您对于仲裁结果持有异议,您有权在收到仲裁文书后的15个自然日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