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员工受到工伤的这段时间里,企业通常不能擅自对他们进行岗位调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其原本享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雇主有责任让他们继续从事原先的工作岗位或为其安排与自身健康状况相符的工作任务。若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可能会对工伤职工的治疗和康复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侵犯到他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