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贵司出于不正当目的刻意降低员工薪酬并进行岗位调整,以至于令阁下不得不选择辞职以保护自身权益,则可采取以下措施来加以应对和维护您的权益:
首先,务必悉心保留所有与之相关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薪资单据以及调岗通知书等等,这些都将成为证明贵司此种不当行为的有力依据;
其次,您有权向贵司提交书面异议书,明确表达对此次降薪调岗安排的反对立场;倘若贵司仍坚持己见,那么您便有权利提起劳动仲裁程序。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恶意降薪调岗的行为无疑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