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常规情境中,提前离职一般并不应涉及到工资扣除问题。当员工依照相关法规流程递交辞呈并顺利完成工作交接等各项义务时,雇主理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如期支付其相应的薪资报酬。
然而,若员工在离职过程中出现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等行为,那么公司有权依据实际情况,酌情扣除部分工资以作补偿。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