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单位任意调整岗位之故而致使阁下不得不递交辞呈,则本应有资格获取相应的经济赔偿。具体而言,对于此类情况,经济赔偿将会依据您在当前单位所服务的时限,每满足一年时间即为一个计薪周期,并以此为基准,按月度工资的标准向您发放赔偿金。在此基础上,若您已超过半年的时间但仍未达到一年期,则将视为一整年的服务时间进行计算;反之,若您的服务时间不足半年,则仅可获赔半月的平均月工资作为经济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单位任意调整岗位的行为,实属未能依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的范畴。因此,您需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例如调岗通知书、沟通过程中的记录等等,以印证单位的违规操作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