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员工遭受工伤事故时,其所获得的赔偿项目通常涵盖了医疗费用、住院期间餐补、交通与住宿费用、复健治疗费用以及暂时停职期间的薪酬收入等等。若因而导致劳动能力部分或完全丧失的话,还将获得一次性的伤残抚恤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等额外补偿。在计算医疗赔偿金额时,理应以实际产生的全部花费为准。而对于在暂时停职治疗期间的雇员,其薪酬福利待遇则应保持如同正常工作时期一样。当然,根据不同程度的伤残等级,适用的具体赔偿金额自然是有所差异的。譬如说,十级伤残一次性的伤残抚恤金数额便是七个月的个人工资水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