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希望将拆迁过程中所获社保补贴款追回,首要任务便是确认自身是否满足领取该款项的资格及程序。假如您的确具备领取实力却尚未得到相应福利,那很有可能是由于申请手续尚不完备或还存在其他未解决的纷争。此时,您应当主动与负责拆迁安置事宜的相关机构进行沟通,详细了解领取社保补贴款的具体步骤以及所必需的证明文件,例如个人身份证明、拆迁协议等等,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交这些资料。倘若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任何争议,例如您认为自己理应获得而实际并未得到相应补偿,那么您必须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