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通常会延续至子女年满18岁为止,然而若在此之后,子女仍然处于高中或同等及以下学籍水平的学校就读,亦或是由于身体原因导致其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以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求的情况下,作为父母,依然负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责任。关于子女升入大学所需的学费问题,如若父母与子女达成共识,同意承担这笔费用,自然是可以的。
然而,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要求追加大学学费的诉求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但是,如果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支付大学学费是为了确保子女的正常生活和学业发展,并且父母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那么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争取追加抚养费也是可行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