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员工未经允许擅自调整岗位,且该行为遭到了劳动者的明确反对,在此情况下,雇主单方面依据此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有权获取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金的具体数额通常参考劳动者在现有企业所服务的期限,按照每满一年即给予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计算,如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则视为已服务一整年;而对于未满半年的情况,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