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不幸遭受工伤事故导致十级伤残而单位又未购买相关保险,则赔偿责任将归于用人单位承担。其赔偿范围涵盖了诸如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多个方面。
此外,还应包含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额,该款项标准是七个月的本薪。倘若遭遇此类困境的工伤工人选择离职,用人单位还须额外支付一笔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工伤工人可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如若协商无果,亦可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