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员工在遭遇工伤事故之后选择主动离职,大部分情况下仍有机会获取相应补偿。若该工伤已经被相关机构予以认定并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明确其伤残等级,则该名员工便有权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法定赔偿权利。然而,具体赔偿金额与相应标准将视伤势程度及所在地域之相关规定而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