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超越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后因工受伤是否能被视为工伤的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和评估。一般而言,若员工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并未开始享受养老金福利待遇,且与其雇主仍维持着劳动关系,此类情况下该员工因工受伤则存在被定为工伤的可能性。
然而,倘若员工已开始享受养老金福利待遇,那么其与雇主之间所建立的关系便可能被视为劳务关系,从而导致其因工受伤难以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