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破产须具备以下两项不可或缺之前提条件:
首先,当企业无法按照约定的期限、金额履行其到期债务时;
其次,当企业的资产总额无法满足其全部债务的清偿要求,或者企业的偿债能力明显不足以清偿其所负债务时。例如,当企业所负担的债务已到偿还期限却无法按期支付,或者企业的固定资产在进行公正的评估后认定其价值仍无法达到覆盖所有应还债务的程度,又或者是在正常运营过程中企业明显缺乏足够的资金与资产以偿还当前负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