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各种各样的公司越来越多,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面对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经常会有大大小小的公司因为多种多样的原因而宣告破产,而实际中很多人都是只知道公司经营不下去了所以宣告破产,对于其他具体的破产原因并不了解,也不清楚一个公司破产的认定条件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对公司破产的认定条件予以简要的分析说明,希望大家对这个问题有所了解。
首先,我们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个公司宣布破产是需要经过法律规定的有关于公司破产的固定程序来进行的,并且不是仅仅由公司的董事长宣布公司破产这个公司就可以结束的,而必须由我国的法院来官方宣布这个公司已经破产,这样才能够正式生效。当然除了宣布破产以外,破产的公司还需要满足一些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被视为法律认定的破产,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有关于公司破产的认定条件的内容有哪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在了解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之前,应该来看一下我国法律对于公司破产问题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的《破产法》中的第二条规定,一个公司的法人如果出现了无法还清公司已经到期的所有债务,而且公司现有的所有资产不够了,没有办法还清公司的全部外债,或者已经欠缺甚至没有了清偿债务能力的这种情况,那么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一个公司存在前面所提到的两个以上的条件的话,就可申请公司的破产了。
其次我们再来具体看一下什么是公司破产认定中的不能清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一个公司而言,所谓的不能清偿,也可以叫做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主要是指公司这个债务人对它所欠下的已经到期的债务,债权人要求归还,可是公司因为已经没有了清偿债务的能力而没有办法偿还债权人债务的这种情况。
最后,我们再来具体分析一下什么是公司破产中的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含义。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所谓公司破产中的资不抵债,主要就是指公司作为债务人而言,它所担负的债务已经超出了公司实际拥有的全部现存资产。这个概念的关注重点是公司资产债务的一个比例关系,对公司的偿还能力的衡量主要是以公司实际拥有的资产为标准,而不是以公司的信用以及能力等其他因素来衡量,这一点我们需要注意。所以说如果出现了公司无法清偿完它所欠下的全部到期债务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是因为公司以及资不抵债了,但是在公司的帐面现有资产比它所欠下的负债高时,这也可能是因为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好,或者是资金结构不合理等情况,而引发的公司对它的到期债务没有办法支付或者是缺少支付能力,这种情况就是属于我们所谓的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因此可以见得,资不抵债和不能清偿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我们应该对这两个概念予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