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拆迁过程中,关于承租人所租住房产的补偿问题,通常而言会赋予其一定比例的权益。
然而,具体应该如何分配,则需通过全面评估和分析各种相关因素之后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倘若租赁协议里面对此有所规定,那么就应当严格依照约定的条款予以执行。反之,若未有明确约定,承租人或许可以得到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补贴等形式的补偿。
另外,如果承租人在租用期间对该处房产进行了合法的添附或者装修,那么针对这些附加价值的补偿也理应归属承租人所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