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不幸遭遇工伤鉴定结论失误之情况,贵方完全可通过行使行政复议权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途径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首当其冲的是搜罗并整理足以证明工伤鉴定结论存有偏差的相关证据,诸如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书以及与本职工作息息相关的记录资料等。随后,贵方可向作出工伤鉴定决定的部门的上一级主管单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倘若对于复议裁决结果仍然心存疑虑,贵方还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