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工伤事故期间的员工薪酬待遇原则上维持其原有待遇水平不变。具体而言,员工在法定停工留薪期内所享有的工资收入、奖金收益、津贴补助及各类补贴等所有权益均须遵守此项规定,确保其在受伤期间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作为雇主,有责任依照员工在受伤前所享受的工资标准,按时且全额地向其支付相应款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