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第一次缔结婚姻关系的人,并不需要出示离婚证书。
然而,对于那些经历过第二次婚姻的人来说,向登记机关提交离婚证书乃是必要之举,此乃由婚姻注册手续所蕴含的具体规定所决定的。在申请结婚证书时,需符合以下材料要求。凡在我国领土范围内进行结婚登记的公民,需出具如下证明文件:
(1)个人户口簿及身份证;
(2)针对自身未曾或正在为他人之妻/夫,亦且双方之间并无直接的血缘亲属关系或第三代以内的旁支亲属关系的庄严声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