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跨地域申办身份证过程中,如若没有居住证明,则可凭借自身的户籍登记薄进行申办手续。居民身份证跨地区受理制度,是指有长期离开本土常住地址,前往其它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合法且稳定工作、接受教育或者定居生活的公民,他们需亲自赶到居住地公安部门所属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换发或者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在申请换领过程中需要提交其所持有的居民身份证原件;而在申请补领环节时,申请人除了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之外,还需提交居住证明文件,然后凭借领证回执去到异地受理点领取所申请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